首页 栏目首页 > 基金 > 正文

为什么总有人去抢公章?这次轮到中信信托……

8月16日,一封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写给中国国际经济咨询有限公司的感谢信在业内传开,将近日中信信托遭遇的“抢印鉴”事件曝光。中信信托表示,抢夺印鉴之人身份不明,公司现已报警处理。


(相关资料图)

中信信托公章被抢已报警

中信信托在感谢信中称,2020年10月28日,中信信托·君琨股权基金投资资金信托计划成立,由中信咨询承担君琨基金项下贵阳项目的现场派驻监管工作。8月11日,贵阳项目团队驻场监管刘红松及王勇航根据项目运营需要,在项目印鉴外借使用时全程随同监管,在印鉴外借途中,两名同事面对抢夺印鉴这一突发情况,没有丝毫迟疑,勇敢的将印鉴追回。其中,王某一人连追四人,毫不畏惧,并在自己受伤的情况下,依然坚定、勇敢地将印鉴箱夺回;刘某在事件发生后,及时协调联络中信信托,并确保印鉴第一时间送回银行保险箱。

中信信托在感谢信中表示,此次风险事件中,贵阳君琨基金驻场团队,尽职尽责,临危不惧,积极应对,体现出了高度的敬业精神及专业精神。后续中信信信托将对此次事件中做出重大贡献的王某及刘某予以一定物质奖励,是他们的专业付出和勇于担当,使得贵阳项目权益在此次事件中没有受到影响和损失。

对于感谢信中的内容,记者第一时间向中信信托进行核实,中信信托相关人士表示,感谢信内容属实,目前抢夺印鉴的人尚不明身份,已经报警处理,等待警方调查。

今年抢夺公章事件频发

2020年,当当创始人李国庆与老婆俞渝争权,一口气抢走47枚公章,闹得沸沸扬扬。事实上,除了这起著名事件,抢公章的事时有发生,今年就已有多起。

今年6月,媒体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注意到,私募基金机构丹东市睿馨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控诉称,其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经理兼挂名股东抢了其部分证照和印章。睿馨投资的管理规模区间为20亿-50亿元,目前,被控诉抢夺证照和印章的当事人仍在睿馨投资任职,且该基金现存在逾期未清算基金。

今年5月,中国裁判文书网披露的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一则民事判决书,将知名百亿量化私募天演资本两大股东疑似内斗、抢夺公章的隐秘曝光。作为公司前首席人力资源官的李某,被公司陈述:13名员工劳动合同到期未续签或劳动合同未盖章,使公司存在重大法律风险。但李某在回应中放出了“猛料”:“两个股东有争议并抢夺公章,公章在股东手里,所以员工签字后没有加盖公司公章”。

今年5月6日,正荣地产厦门公司办公室搬迁过程中,两名陌生男子进入办公室,搬走了保险柜,随后正荣地产和中梁控股立即报警。该保险柜由正荣地产、中梁控股、厦门国际信托三方共同保管,柜中保存着上述三方合资公司的公章、财务章、法人章、空白支票、土地使用权证、工规证、施工许可证等多项重要物品。

今年3月,华帝电子股东、原董事长吴刚透露,华帝电子被强行闯入,并被拿走人力资源公章、合同公章,对此已经报警。他还称,矛盾的源起是华帝股份把相关业务从华帝电子转移走。

新闻多一点>>

他们抢公司公章来做什么?

大家可能有点疑惑,为什么总有人去抢公章呢?通常情况下,公章由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执掌,法定代表人如果把法定代表人章与公章一同使用就代表公司行为。在实践中,公司公章可以起到以下作用:

1.影响公司决策。公章在签署合同、决议和协议等重要文件时起到重要作用,因此掌握公章可以对公司决策产生影响。

2.阻碍他人行动。通过抢夺公司的公章,个人可能试图阻碍其他股东或管理层采取某些行动,如拒绝签署重要文件、决议或协议等。

3.形成舆论影响力。抢夺公司公章的行为通常会引起广泛关注,个人可能试图施加压力,影响公司决策或获得更多的支持。

4.公司治理影响。通过抢夺公章,个人可能试图引起公司治理的关注,揭示潜在的问题,并促使公司进行改革和改进。

5.股权转移和限制。通过抢夺公司的公章,个人可能试图干扰其他股东的股权转移或限制公司股权变更的程序。这可能是为了维护个人利益、阻止股权转移或增加谈判筹码。

抢到公章就有管理权了吗?

抢夺公司公章并不能直接意味着抢到了公司的管理权。公司的管理权涉及诸多因素,包括公司章程、股东协议、法律规定以及公司内部的决策程序等。股权仅仅是决定公司所有权归属的一种权益,而公司的管理权则由公司章程和法律规定所规定,涉及董事会、高级管理层等各方面。

需要明确的是,抢夺公司的公章是非法行为,违反了公司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它不仅可能导致法律后果,还可能对公司的声誉和稳定造成严重影响。

上游新闻综合自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红星新闻、澎湃新闻、第一财经

编辑:陈璐

责编:吴忠兰

审核:冯飞

关键词:

最近更新

关于本站 管理团队 版权申明 网站地图 联系合作 招聘信息

Copyright © 2005-2023 创投网 - www.xunjk.com All rights reserved
联系我们:39 60 29 14 2@qq.com
皖ICP备2022009963号-3